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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各类奖、助学金发放前准备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1-04-19阅读:
关于做好各类奖、助学金发放前准备工作的通知
各系(院)、中专部、招生办:
近期国家各类奖助学金即将到位,省、市资助中心要求各类奖助学金应打到学生的银行卡上,并于2010年1月完成各类奖助学金报表。为此,急需各系(院)、中专部、招生办在各类奖助学金发放表中填写学生相关信息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明确本次发放的奖项及享受奖助学金学生受奖助金额
(一)2008—2009学年国家奖学金,金额为8000元/人;
(二)2008—2009学年省政府奖学金,金额为6000元/人;
(三)2008—200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,金额为2500元/人;
(四)2009¬—2010学年高职国家助学金,金额为一档500元/人、二档1000元/人、三档1500元/人;
(五)2009年春季中职国家助学金,金额为375元/人;(原淄博职业学院中职生)
(六)2009年秋季中职国家助学金,金额为750元/人;
说明:因国家励志奖学金、高职国家助学金、中职国家助学金国家暂拨付一半,所以本次先发一半,剩余部分什么到位什么时候再发。
二、各类奖助学金发放表核对及相关内容填写
各系(院)、中专部、招生办将本部门受奖助学生发放表(见附件)下载后,逐一核实有无考试作弊、退学、当兵入伍、取消学籍、开除学生,如果有应将这部学生在原表中删掉,并作说明报告上报。原美校、卫校五专中职受助学生有现在所属系负责核对报表,招生办负责08对口辅导班学生核对报表。各部门核实无误后再组织学生填写银行号,银行卡号必须是本人的而且在农业银行办理的。学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并留下电话号码以便核对。
三、要求
各系(院)、中专部、招生办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学生信息填写准确,确保各类奖助学金发放前准备工作按时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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